图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朴承雄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
各内设机构:
根据工作需要,经院党组研究,决定任命:
朴承雄同志为控告申诉与刑事执行检察部副部长,主持监所工作;
李月辉同志为控告申诉与刑事执行检察部副部长,主持控申工作;
高海今同志为刑事检察部副部长,主持侦监工作;
朴英同志为刑事检察部副部长,主持公诉工作;
李如天同志为刑事检察部副部长,主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;
金美花同志为民事行政检察部副部长,主持行政工作;
南勇俊同志为民事行政检察部副部长,主持民事工作;
金学范同志为检务管理部副部长,主持案件管理中心工作;
朴兴龙同志为检务保障部副部长。
免去:
张思瑶同志刑事检察部副部长职务;
闫文军同志为检务保障部副部长职务;
付念龙同志职务犯罪检察部副部长职务。
图们市人民检察院
2018年2月26日